獎勵對象,須符合下列要件:
一
為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法備案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屬之志工或志工團隊。
二 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參與志願服務工作。
三 志工累積服務時數在六百小時以上,
四 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若是在本會服務則由本會開證明)
若你合乎條件者,請將志工服務紀錄交給秘書代為統一辦理,5/10日截止送件。
合乎以上條件者再由社會局頒授志願服務貢獻獎獎狀及獎品。
台北市內湖紳士協會 臺北市社會福利類及綜合類申請志願服務志工培訓 課程:志工特殊教育訓練-運用單位 113年4月2日PM19:20-21:20 地點:康寧國小(星雲街121號)視聽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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